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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景之治”时期的治国理政之道

董家宁
来源:旗帜网2022年03月22日1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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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14日,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确认陕西省西安市白鹿原江村大墓为汉文帝刘恒的陵寝——霸陵。汉文帝的主要历史功绩,在于开创了“文景之治”这一治世典范。汉文帝与汉景帝在位的约40年间,政治清明、社会安定、民生富足,为“汉武盛世”的到来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和物质条件。

在休养生息政策的基础上,进一步固本安民,发展生产

经过秦朝的暴政、苛刑与秦末的大规模动荡,西汉初年经济凋敝,民不聊生,国力衰微。针对这一局面,统治者实行“休养生息”的国策。文景时期,更是从多方面努力减轻农民负担,轻徭薄赋,劝农力本,保障民生,以缓和社会矛盾、恢复经济与发展生产。

无为而治,与民休息。在汉朝立国之初,陆贾作《新语》回应汉高祖刘邦“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,吾所以得之者何”的需要,总结秦朝亡国的教训,并为刘邦提供治国的对策建议。他主张“行仁义,法先圣”,礼法结合,同时强调人主必须无为,奠定了西汉前期治国理政思想的基本模式。汉初统治者制定“与民休息”的政策,重视民本、农本,轻徭薄赋、刑罚有度,给社会各阶层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,以缓和矛盾、发展生产,使百姓有了喘息的空间,新政权也得以初步发展。文景时期,继续推行汉初休养生息政策,《汉书·食货志》记载,“文帝即位,躬修俭节,思安百姓”。“与民休息”政策内容丰富,主要包括减免田租算赋徭戍、崇尚节俭和轻刑慎罚等方面,极大促进了社会的发展。经过文景二帝的治理,至汉武帝即位时,已经是“非遇水旱之灾,民则人给家足。都鄙廪庾皆满,而府库余货财。京师之钱累巨万,贯朽而不可校。太仓之粟陈陈相因,充溢露积于外,至腐败不可食”(《史记·平准书》)。

固本安民,轻徭薄赋。保障民生是统治的基础,而民生的关键,在于农业生产秩序的稳固和经济的恢复。文景时期贯彻“固本安民”思想,制定了一系列轻徭薄赋、奖励生产的政策。汉初赋税主要有田租、算赋、徭役及工商杂税等。汉文帝曾两次减免田租,租率减为三十税一,此后还进一步免去全部田租。三十税一也成为了西汉定制。算赋由每人每年120钱减至40钱。徭役则减至每3年服役一次。此外,多次下诏劝课农桑,按户口比例增设三老、孝悌、力田若干员,以教化民众,鼓励生产。这些“安民”政策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,为农业生产和经济恢复提供了有力保障。“仓廪实而知礼节”,文景时期,农耕发展,积贮增加,经济向好,粮价也大大降低。由此,民生得到保障,礼义教化也有了生长的土壤,“是以海内殷富,兴于礼义”。

轻罚慎刑,注重司法公正

秦以法家思想立国,法律繁杂,刑罚严酷,给各阶层都带来很大压力。文景时期的法制改革,一方面减免了严酷的刑罚,注重德化;另一方面,则特别注重健全法治,有法必依,司法公正,为“文景之治”提供了法治保障。

约法省禁,刑德并用。文景时期,施行“约法省禁”的政策,废除了一些严刑苛法。如,秦法多有肉刑,汉文帝施行法制改革,诏令废除黥、劓、刖等肉刑,而代之以笞刑、徒刑等。至汉景帝,又进一步减轻笞刑,以避免“或至死而笞未毕”情况的出现。废除肉刑,是出于“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”的考虑,体现了宽广爱人之风,更体现出统治者对民众基本生命权利的尊重。汉文帝认为,法律公正,量刑得当,百姓才会服从;治理百姓,要引导其心向善,这是官吏的职责所在;若官吏不能履行引导职责,又用不公正的法律治罪于民,就会起到反作用,“反害于民为暴”。他深知法律的作用不在于以强制手段规范民众,而在于以之为准绳,使民众向善。文景时期强调以德化人,因此平狱缓刑,“断狱数百,几致刑措”,还废除株连之刑。种种举措,放宽了对社会的约束,给各阶层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,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。

有法必依,司法公正。文景时期提倡德治,约法省禁,但没有妨害法律的严肃与司法的公正。有法必依,帝王也概莫能外。有一次,汉文帝出行至中渭桥时,有一人违反戒严命令,从桥下跑出,惊扰了文帝的车马,令文帝后怕不已。在治罪时,时任廷尉的张释之以此人触犯戒严令,依法处之以罚金。这使汉文帝大为不满,认为此人危害了自己的人身安全,只处罚金太轻了,应当加重责罚。然而,张释之坦然对之以“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”,依法量刑,公平公正,即使天子也不能干预,得到了文帝的理解。其时司法之公正,可见一斑。至景帝时,一些官吏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,收受贿赂,结党营私,导致出现冤案错案,大大有损于司法公正。针对于此,汉景帝下诏允许嫌疑人上诉,以纠正错案,平反冤狱,为司法的公平和有效提供保障。有法必依、司法公正,为文景治国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纳言与求才并重,躬身践行勤俭治国

文景时期以人才辈出、政治清明,广为后世传颂。究其原因,与帝王恭谨自守、虚心求贤纳谏,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帝王以身作则,为全社会树立了道德范本,这有助于“以德化民”的推行和最终实现。

知人善任,言路通畅。汉文帝废除“诽谤妖言之罪”,并多次下诏求取“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”,广开言路,虚心求才。其纳谏的范围广泛,又能直指治国的要害,即“朕之不德,吏之不平,政之不宣,民之不宁”,令“四者之阙,悉陈其志,毋有所隐”。汉文帝鼓励贤良方正要敢言、直言,指陈君主过失,抨击时政,为民请命,为治国理政提供对策建议,毋有隐瞒。晁错曾上书言事,惶恐称“昧死上狂言”。而汉文帝赐玺书褒奖他,并说,“言者不狂,而择者不明,国之大患,故在于此”,若一个国家没有了直言极谏的人,君主就昏聩难以明政,这才是国之大患所在。纳言与求才并重,是文景时期的鲜明特色。这一时期,涌现出贾山、贾谊、晁错、张释之、冯唐等一众贤臣、谏臣,又多有政论名篇传之后世,这与帝王的虚己求言、克己任贤是分不开的。

节俭仁爱,表率天下。在即帝位之前,刘恒是代地的封王,长期驻守边地,目睹了边地经历秦末战乱后的荒凉。他自幼在谨小慎微中成长,又是被拥立为帝,因此心怀惕厉,谦虚自守,且十分注意对自身道德的约束。这客观上为全社会树立了一种普遍的道德规范,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。汉文帝在位时厉行节俭,“即位二十三年,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”;他要求宠妃也不可衣长曳地、帏帐文绣,如此方能“以示敦朴,为天下先”。他反对厚葬,“治霸陵皆以瓦器,不得以金、银、铜、锡为饰,不治坟,欲为省,毋烦民”。“不治坟”就是“不起坟”,即墓上无封土,这在古代帝陵中实属罕见。汉文帝在遗诏中还对天下吏民的服丧细节作了规定,如丧服只穿三日,嫁娶、祭祀、饮酒、食肉等日常活动照行不误等。这些规定,是出于汉文帝对“厚葬以破业,重服以伤生”风气的反思,更是出于对民生民情的体恤,对家国天下的担当。汉文帝认为,行厚葬重丧之事,会极大地影响宗庙祭祀和民众正常生活,于国于民皆不利。在对身后事的处理上,我们看到了一位节俭仁爱的君王。

《汉书·景帝纪》有赞语:“汉兴,扫除烦苛,与民休息。至于孝文,加之以恭俭。孝景遵业,五六十载之间,至于移风易俗,黎民醇厚。周云成康,汉言文景,美矣!”汉文帝与汉景帝,在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基础上,劝农力本,约法省禁,恭俭仁德,知人善任,维护了中央集权,巩固了国家统一,社会趋于稳定,生产得以发展,百姓各安其业,国力有所增益,奠定了西汉长期稳定的政治基础。

(稿件来源:《旗帜》杂志第一期。作者单位: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)

( 编辑:王春春   送签:贾泽娟   签发:张桃英 )